一、 招生對象
(一)小學一年級:年滿6周歲(即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tǒng)沒有學籍信息的適齡兒童;
(二)初中一年級: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tǒng)有正常學籍的小學應屆畢業(yè)生;
(三)義務教育學校不實行留級制度。因身體狀況確需延緩入學的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按規(guī)定向鎮(zhèn)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請,教育管理中心審核同意后延緩一年入學。
二、招生辦法
(一)公辦學校招生對象: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符合市、鎮(zhèn)優(yōu)待政策的適齡兒童少年,以及積分制入學的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二)民辦學校招生對象: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和符合條件的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三)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基本條件:
落實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可選擇父或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以下簡稱“監(jiān)護人”)按規(guī)定申請民辦學校。其中:
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可選擇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以下簡稱“監(jiān)護人”)按規(guī)定申請民辦學校。其中:
監(jiān)護人是東莞市戶籍的,可直接申請民辦學校;
監(jiān)護人是中國境內非東莞市戶籍的,須持本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含電子居住證);
監(jiān)護人是港澳戶籍的,須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證》;
監(jiān)護人是臺灣戶籍的,須持本市有效《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監(jiān)護人是外國國籍的,須持有效護照、簽證或居留許可等證件。
監(jiān)護人在本市實際居住或就業(yè),因特殊情況暫無法提供上述有效證件的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其監(jiān)護人辦理了本市有效居住登記和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業(yè)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單、納稅清單或房產證明等)后,可在民辦學校補錄階段向仍有剩余學位的民辦學校申請入讀。該類適齡兒童少年也需要在招生平臺網上報名,但不能網上填報民辦學校志愿。
三、入學程序
(一)報名方式:實行網上報名。所有本鎮(zhèn)戶籍和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申請本市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學位,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申請積分制入學學位,均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以下網站、微信公眾號或APP登錄“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統(tǒng)一招生平臺”(簡稱“招生平臺”)進行入學報名。
(電腦版)網址:https://zs.dg.cn;
(手機版):“東莞慧教育”微信公眾號(訂閱號),“東莞市教育局”微信公眾號(服務號),“石龍教育”微信公眾號。
(二)報名時間:2025年5月8日10:00-5月14日17:30
(三)信息填寫
符合條件的學生家長須在報名時間內登錄“招生平臺”,填寫“學生基本信息”“監(jiān)護人基本信息”及有關信息,上傳規(guī)定的佐證材料和證件照片。申請積分入學的學生家長按積分方案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規(guī)定的佐證材料和證件照片。申請民辦學校“長幼同校入學”的學生家長填寫申請人哥哥姐姐的相關信息。網上報名期間內,填寫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網上報名時間結束后,招生平臺關閉不再接受網上報名和修改。
四、石龍鎮(zhèn)積分入學學校和計劃數
(一)積分入學招生年級: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
(二)積分入學錄取方法:按照《東莞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入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實施方案》(東府〔2023〕27號)進行,根據申請人的積分、填報的志愿和學位供給數量,以志愿優(yōu)先為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統(tǒng)籌安排入讀公辦學校。逾期未注冊的公辦學校積分學位不作補錄。因申請人積分相同而超出學位供給計劃數的,依次按申請人在“在本市辦理居住證年限”“在本市繳納社保年限”“在本市納稅情況”“在本市居所情況”項目的得分,從高分到低分錄齲如四個項目依次排序后仍然出現申請人積分相同而超出積分學位供給計劃數的,由申請地教育主管部門通過抽簽、電腦派位或其他形式進行錄齲
(三)積分入學招生學校:石龍第二中學、石龍鎮(zhèn)中心小學、石龍鎮(zhèn)中心小學西湖學校。
(四)積分入學招生計劃:
初中一年級:50人。小學一年級:50人。
五、石龍鎮(zhèn)咨詢電話:
石龍鎮(zhèn)政務服務中心招生咨詢電話:
0769-83129835
石龍鎮(zhèn)教育管理中心咨詢電話:
0769-86116333、86116665
招生咨詢服務地點:
石龍鎮(zhèn)政務服務中心47號窗口
47號窗口開放時間:2025年5月8日-7月7日
積分入學石龍相關職能部門咨詢電話:
人社分局:81329331
不動產登記中心:81709087
公安分局:81329110、86119121
稅務分局:86028791、81329830